本报讯 (记者 佘峥)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说,禁止中职学校招生送收“回扣”。省教育厅在通知里说,各地中招部门要把招生管理工作纳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统一印发在本地区招生的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开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以及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等。严禁中职学校采取送“回扣”抢拉生源,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中职学校索取招生“推荐费”。
凡是在今年招生工作中已经收受“回扣”的,要在今年6月15日前全额上缴至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财务账户。对于隐瞒违纪违规事实,不主动上缴“回扣”费的,或者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予以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厦门日报)